《材料研究学报》
为做好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见京教基二〔2021〕5号),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图文无关 | 新华社发(解琛 摄)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由其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二、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道(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抽调专人,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道(镇)自行安排。
三、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和公租房信息。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1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1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街镇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1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1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出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共同协商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各单位做好审核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对于未就读过小学的超龄儿童,由各学区管理中心先期审核其超龄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学区管理中心为其录入基本信息后,再进行相关后续审核。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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